各位教师:
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条件,新增硕士生导师的资格审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时间为三月份。现启动2012年的硕士生导师申请工作,请欲申请硕士生导师的教师注意如下事项:
1.相关文件说明
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《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》(上理工[2008]25号)的条件执行。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《beat365官方网站遴选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(试行)》(上理工[2011]1号)的条件执行。
2.填表注意事项
(1)正高职称、副高职称(博士学位)人员:填写《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》。
(2)副高职称(无博士学位)、讲师(博士学位)人员:填写《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。
(3)原已取得导师资格的,欲跨其它学科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:填写《跨学科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》。一级学科内可跨不同二级学科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。申请跨另一个一级学科申报导师资格,原则上必须在原所在一级学科点指导毕业3个硕士生,一人最多在2个一级学科任导师。
(4)新增硕士点申报成功的带头人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梯队成员:填写《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》。
(5)申请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人员:填写《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》。
4.支撑材料
(1)表格中“科研项目”部分,请到科研处盖章。
(2)表格中“论文、专著、获奖”等部分,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。
5.申请时间节点
申请者请根据条件填写相应的表格,于2011年12月9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学院教务办413室。
联系人:束义明:电话:65711125。
谢谢配合!
学院教务办
2011年10月26日
附件下载:
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 |
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(样表) |
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|
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 |
跨学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 |
联合培养单位导师遴选规定(试行) |
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|